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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江津商会专职工作人员招聘信息 一、岗位描述 1.岗位基本资料 岗位名称:商会秘书处专职文员; 所在部门:秘书处; 直接上级:秘书长; 职系:经济、行政管理类。 2.工作内容、职责及要求 (1)内容:组织协调、文案制作、接待应酬、资源开发、会员管理; (2)职责:负责协调对接政府资源,搭建政商桥梁,建立清亲新型政商关系,维护政府资源,助推会员企业发展;负责对内联系与协调,建立连接乡情、友情、商情的和谐会员队伍,开发维护会员队伍,整合会员队伍资源,促进商会和会员企业高质量发展壮大;负责商会对外联系与合作,建立友好商(协)会、各界同仁联系、交流、合作平台,共享商(协)会资源,推动商会和会员企业发展;负责商会政务、商务接待和日常应酬,协调安排和组织会员对外交流等工作;参与商会工作、会议(活动)文件写作、信息简报编发等工作;参与商会行政管理、经费管理和党建工作;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3)要求: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工作质量符合考核标准和领导要求;年度工作接受商会绩效考核;自觉遵守商会规章制度规定; (4)与相关人员协同工作:配合秘书长做好商会相关工作,支持秘书长工作;支持配合商会办公室、党办主任工作;团结配合会员关心商会建设,推动商会发展。 a.具有主动协调配合的团队精神。 b.相关工作同步接受绩效考核。 c.劳动条件和环境 3.工作环境、时间等 工作环境:办公室,有时需出差,外出组织会员活动。 工作班制与时间:早九晚五,8 小工作制,有时需加班。 使用工具设备:以电脑为主。 4.基本任职资格 学历要求:大学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语言文学、企业管理、社会管理等相关专业。 工作经验:有企业管理、社会管理和商(协)会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经验。 计算机要求:能熟练使用电脑,掌握 Office、word、Excel、PPT 等办公软件和一般维护。 个人素质及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独立工作能力;具备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写作能力。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 年龄性别要求:35 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应聘事项 1 工资薪酬:月基本工资 5000—6000 元,另加年度绩效奖金、职工基本福利。 2.社保:统一购买“五险”。 3.工作地点:成都市区。 4.有意应聘者,请与以下联系人联系,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等资料,参与面试。 联系人:张志权 13689096366;张 玲 1355025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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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 引领我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6.03.11    新闻来源:成都江津商会   查看次数:
 

本文章摘自成都日报2016年3月11日第三版

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 引领我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我市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在昨日召开的成都社会组织党建研究学会第一次全会上,成都社会组织党建研究学会正式成立了。学会是全国首家以社会组织党建研究为重点的社会团体,以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己任,学会将从理论和实践上为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更大成绩贡献力量,这也意味着我市社会组织党建研究工作已全面开展。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下发。《意见》提出了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具体实施办法。

  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构建“条块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

  《意见》明确指出,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统筹指导本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构建“条块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系。

  “首先要完善直接联系机制,建立党员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重点联系一批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影响力强的社会组织,深入了解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指导推动。”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完善党建指导机制,各区(市)县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团,行业系统、乡镇(街道)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明确指导团(站)负责人,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 加强工作指导。完善目标考评机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党建责任清单,各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每年要向本级党委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完善学会推动机制,依托成都社会组织党建研究学会,建立全市社会组织党建理论研究和实践基地,通过召开研讨会、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理论规律探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着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动态保持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不低于80%

  根据《意见》,我市将加大组建力度,采取按单位组建、按行业组建、按区域组建等方式,推进党组织应建尽建,动态保持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不低于80%。

  同时,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与党建工作,实现同步见效、同步提升。推行“双孵化”,依托行业部门、街道社区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党组织,孵化社会组织的同时孵化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推行“双登记”,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时应同步登记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对具备党组织组建条件的,要督促推动其同步建立党组织;推行“双年检”,社会组织年审时应同步更新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同步检查党建工作;推行“双评估”,社会组织评估定级时应同步对党建工作进行评估;推行“双变更”,社会组织变更、撤并或注销时应同步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党建工作。

  不断拓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

  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层与党组织班子之间交叉任职

  按照《意见》,我市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与管理层双向互动,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层与党组织班子之间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与政府、企业的双向互动,通过政治引领、组织联建、活动联办等途径,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和企业专项服务搭建平台,支持和推动社会组织服务成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紧密联系社会组织党员思想实际,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注重小型、灵活、多样, 适应社会组织特性,打破单位、行业、地域界限,鼓励不同领域社会组织党建活动联办、党组织生活联过,吸引党员主动参加党建活动和组织生活。”此外,还将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方式,搭建作用发挥平台,围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广泛开展社会组织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行动、亮实效“四亮”活动。

  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青年骨干或将纳入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

  《意见》提出,要拓展选任视野,充实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坚持专兼职结合,积极吸纳社会组织党员骨干员工从事党务工作,积极选聘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从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积极探索“一社会组织一名大学生党员志愿者”,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我们将把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纳入全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分层分级做好教育培训工作。重点遴选社会组织青年骨干人才,纳入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管理考核和激励约束办法,探索建立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工作津贴制度,试点面向优秀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招录(聘)基层干部。” 该负责人表示。

  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推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在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方面,我市将推行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着力抓好分管领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五好”党支部、“三严三实”党员干部、“四有”党员标准,我市将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和党员代表。

  记者了解到,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党组织隶属关系,我市将按照在册党员每人每年100元以上标准补贴教育培训经费;对单独组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原则上按照党委不低于15000元/年、党总支不低于8000元/年、党支部不低于5000元/年的标准补助党建工作经费;对社会组织联合党组织,原则上按照不低于8000元/年的标准补助党建工作经费;对单独新建社会组织党组织,原则上一次性补助党建工作启动经费不低于 8000元/年。

  此外,我市还将制定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明确奖惩措施,将党建工作作为登记类社会组织年度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党建工作开展好、党组织作用发挥好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优先获得政府奖励。本报记者 侯初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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